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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名外国人工作许可被注销后超 10 日未申报,居留许可作废

2026-11-03 21:55:11

作者:外教中国

【外教合规·实证】深圳出入境 11-03 公告:3 名外国人工作许可被注销后超 10 日未申报,居留许可作废(有效期到 2027 年也不保)

事件: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11 月 3 日发布《关于发布 3 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公告》,依《出境入境管理法》第三十三条、第六十七条及《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,对 3 人中国签证证件宣布作废:

序号

国籍

工作许可注销时间(深圳市外专局)

居留许可有效期

1

美国

2026-08-21

2027-03-19

2

孟加拉国

2026-10-19

2027-04-01

3

俄罗斯联邦

2026-10-19

2027-07-31

公告未披露三人任职单位与岗位,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为外教;但处理逻辑与其他涉外用工完全一致:工作许可失效→居留事由消失→10 日内须申报变更→逾期则签证证件作废。

值得关注的原因:这是继 10 月 26 日深圳 7 人公告、10 月 29 日厦门/鹤壁两份作废公告之后,两周内第三批同类公告,把"许可绑定任职关系、不绑定有效期"这条规则钉成了可引用的常规执法动作:

  • "我的居留许可还有一年半"完全不能作为留在中国的依据——有效期只说明证件形式上是有效的,不说明事由仍然成立;

  • 3 人中有 1 人工作许可 8 月 21 日就已注销,直到 11 月 3 日才被公告作废,说明监管不依赖当事人配合,系统比对即可批量发现;

  • 对外教业务最实用的落点仍是离职交接:解聘/离职当日起算的 10 个工作日(注销)+10 日(居留变更申报)是硬窗口,园所与派遣机构的人事流程必须把这两段写进离职清单,否则外教本人会先被作废、园所随后被追责。